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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网6月30日消息记者30日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,自今年7月1日起,该局将调整商事登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,以提升商事登记服务能力,便利经营主体办事。
市局负责以下业务办理及服务
引导从事股权投资管理等基金类企业、小额贷款、商业保理、融资租赁、典当行(特殊类型)的企业设立登记业务,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商事登记业务;
协助法院、公安及有关部门执行股权冻(解)结、强制划转、撤销登记、股权查(解)封、受(解)限等业务;
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(含)以上的内(外)资企业商事登记线下业务。
区分局负责以下业务办理及服务
引导除特殊类型的企业设立登记业务外,龙华、美兰、秀英、琼山分局负责本辖区内注册资金 5000 万以下的内(外)资企业及分支机构、台湾个体户商事登记线下业务;
高新区、综保区、桂林洋分局负责本辖区内所有内(外)资企业(含基金类企业商事登记业务)、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分支机构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、个体工商户商事登记业务。
市场监管所负责以下业务办理及服务
引导负责办理本辖区内合伙企业(不含外资)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分支机构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、个体工商户(不含台湾)商事登记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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